壓力表使用注意:
1、儀表必須垂直:安裝時應使用17mm扳手旋緊,不應強扭表殼;運輸時應避免碰撞;
2、儀表使用宜在周圍環境溫度為-25~55℃;
3、使用工作環境振動頻率<25HZ,振幅不大于1mm;
4、使用中因環境溫度過高,儀表指示值不回低位或出現示值超差,可將表殼上部密封橡膠塞剪開,使儀表內腔與大氣相通即可;
5、儀表使用范圍,應在上限的1/3~2/3之間;
6、在測量腐蝕性介質、可能結晶的介質、粘度較大的介質應加隔離裝置;
7、儀表應經常進行檢定(至少每三個月一次),如發現故障應及時修理;
8、儀表自出廠之日起,半年內若在正常保管使用條件下發現因制造質量不良失效或損壞時,由該公司負責修理或調換;
9、需用測量腐蝕性介質的儀表,在訂貨時應注明要求條件。